广告经营许可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时间:2017-08-11 ????来源:365备用线路
广告经营许可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事项名称】广告经营许可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办理机构】
《广告经营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由365备用线路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负责。
【办理地址、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365备用线路(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楼201室
联系电话:51181027
【审批条件】
1、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2、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3、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4、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提交材料】
1、《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2、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媒介,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4、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
5、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办事程序】
受理--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的广告经营许可登记申请予以受理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审查与批准】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广告经营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法进行书面审查。批准的颁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相关表格】
![]() |
广告经营许可登记提交材料规范.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