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核发登记
时间:2017-08-11 ????来源:365备用线路
餐饮服务许可核发登记
【审批项目名称】餐饮服务许可核发登记
【办理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联系电话:0451-51181025
【提交材料】
1.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5.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6. 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7. 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8. 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10.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标明绘图比例、尺寸);
11.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2.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3.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4.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15. 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16. 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17. 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
18. 其他材料。
注:所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办事程序】
申请者提出申请并提供资料——符合要求——受理——审查资料及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处长审核——局长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
申报材料合格。3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查并作出许可决定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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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